设计原则
面向对象程序设计
面向对象程序设计(OOP,Object-oriented programming)是种具有对象概念的编程典范,同时也是一种程序开发的抽象方针。
- 它可能包含数据、特性、代码与方法。
- 对象则指的是类(class)的实例。
- 它将对象作为程序的基本单元,将程序和数据封装其中,以提高软件的重用性、灵活性和扩展性,对象里的程序可以访问及经常修改对象相关连的数据。
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基本概念:
- 类与对象:
- 类:定义事物的抽象特点。类的定义包含了数据的形式以及对数据的操作。
- 对象:类的实例(Instance),可以调用类中的方法。
- 封装:通过限制只有特定类的对象可以访问该特定类的成员,通常利用接口实现消息的传入传出。通常来说,成员的访问权限被分为 3 种:公有成员(public)、私有成员(private)以及保护成员(protected)。
- 继承:根据已有类创建新类,子类继承父类。
- 子类比父类要更加具体化。
- 如果父类实现了某个接口,那么其所有子类都必须实现该接口。
- 多态:由继承而产生的相关的不同的类,其对象对同一消息会做出不同的响应。程序能够检测对象所属的实际类,并在当前上下文不知道其真实类型的情况下调用其实现的能力。